老婆要离婚法院开庭还能挽回吗?生活中难免遇到很多问题,怎么解决?
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一定会判离吗?,下面一起来看看本站小编北京英淇律师事务所给大家精心整理的答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老婆要离婚法院开庭还能挽回吗1
如果你起诉离婚,第一次法院大概率不会判离。等了六个月后,你再次起诉离婚,法院一定会判离吗?
答案是不一定。
咱们先来看看第二次法院为什么还不判离。
小明和小花结婚多年后感情破裂,小花想离婚,小明一直不同意,无奈之下小花向法院提交了起诉状。小花没有委托律师介入,而是自己起诉,自己出庭。第一次起诉中,小花没有向法院提交能够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小明则在法庭上极力挽回这段感情,并做出了修复婚姻的承诺。因此第一次起诉法院没有判离。想着六个月后,自己还会提起第二次诉讼,小花为了节省等待判决的时间,在法院判决出来之前就向法院提出了撤诉。
六个月后,小花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小花以为有了第一次诉讼的铺垫,第二次法院就是走个程序,肯定会给判离,谁知道,法院依旧没有给判离。
总结一下,小花在这两次诉讼中犯的几个错误。
1. 两次诉讼,小花都没有向法院提交足够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想让法院认同,必须提交能够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2. 小花理所当然地以为有了第一次诉讼铺垫,法院第二次只是走流程肯定会判离。哪一次法院都不是只走流程。也不是说有了第一次,第二次法院一定会判离。
3. 小花在第一次诉讼后,没有等判决结果,而是提出了撤诉。撤诉在法院看来双方有和好的可能性,并会将第二次离婚诉讼视为第一次离婚诉讼进行审理、认定。
除此之外,根据英淇律所这么多年的办案经验,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仍不判离的原因,还有以下几种可能:
1. 第一次起诉离婚被驳回后,双方还共同生活或者有亲密接触,比如多次在公开场合在一起聚会、生活、旅游等。这种情况,法院会认为双方有和好的可能,如果另一方坚决不离婚,那么法院就可能再次不判离。
2. 被告不出庭,并且原告的诉求请求过于复杂。在被告不出庭的情况下,原告又要分割各种财产,又要子女抚养权,还要分配抚养费,如果法院贸然判离进行了财产分割,很有可能会导致更大的家庭矛盾,引发更多婚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的诉讼,这种情况下,法院暂时不会判离。
3.法院如果判离会对其中一方很不利。除非一方有重大过错,如果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判离的话,很可能一方得不到任何财产。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选择暂不判离,希望双方能够通过协商,双方都能得到合理的财产分配。
因此,想着第二次起诉离婚,就能让法院判离,就要在等待的这六个月中收集以下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1、在此过程中,双方尽量就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等事宜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同时,双方谈及离婚事宜的微信、短信、电话等聊天记录,录音等要保留好;
2、要收集双方长期处于分居状态的证据;
根据我国《民法典》1079条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注意,双方分居期间,一定要避免与对方有不必要的相处,防止对方收集有关证明双方感情未破裂的证据。
如果对方一直坚决不同意离婚怎么办?下次我们再探讨这个问题。
老婆要离婚法院开庭还能挽回吗2
一方第二次起诉离婚,另一方以实际行动呵护婚姻,法院以“夫妻感情确未破裂”为由,判决促使双方和好,化解了矛盾。近日,泸溪法院依法宣判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为了传递正确的婚姻观,维护当事人家庭和睦,判决驳回原告李某的离婚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原告李某与被告符某于务工时相识,2012年登记结婚,共生育三个小孩。婚后,双方时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2020年7月7日,原告诉至法院请求离婚,经开庭审理,法院依法判决驳回离婚诉讼请求。近日,原告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认为,案件中,原、被告系自由恋爱,相知相恋多年,夫妻感情基础牢固。在共同生活期间,两人育有两子一女,已建立起一个稳固而完整的家庭。且原告未提交其与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有力证据。综合分析,两人感情并非确已破裂,且被告在两次诉讼中,均抱着积极的态度在挽回婚姻,只要原、被告给予彼此间交流、理解、改正的机会,双方仍有和好的可能。遂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说法,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老婆要离婚法院开庭还能挽回吗3
近期,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五里人民法庭开庭审理的一件离婚案件,经过法官的悉心疏导调解最终化解了矛盾,并在法庭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夫妻俩重归于好。
2012年初,王某与李某经人介绍相识恋爱,不久后便于2012年1月正式登记结婚,并共同育有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婚后双方感情好,丈夫勤于工作,每月坚持拿出生活费用于家庭生活开支。双方的主要矛盾在于,李某一直在广东务工,常年在外,聚少离多,对王某的关心少,三个孩子都是王某一个人在家带。俩人也经常因为家庭琐事及经济问题发生争吵,久而久之,感情出现了裂痕。
2019年王某借了家公的钱用于经营成衣店,由于经营不善导致亏损,李某为此与王某大吵了一架,双方矛盾加剧;2020年李某甚至跟王某提出要离婚,双方到了民政局后李某反悔了,但之后李某多次跟王某提离婚,并在2021年3月底将王某赶回娘家,致使王某心灰意冷。2021年4月,王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至覃塘区人民法院,要求离婚。
2021年5月,双方来到覃塘区法院五里人民法庭开庭。庭审一开始,夫妻俩情绪十分激动,各自罗列了许多家庭琐事,历数对方的不是。但细心的余艳法官发现,夫妻双方虽然不停互相指责,却都非常感念对方的付出;而庭审中李某更是极力想挽回这段婚姻,只是由于李某的性格过于耿直,说话不懂婉转,不懂得如何哄王某开心。但据此可见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对婚姻未失去信心,尚有和好的可能。
针对这对夫妻的情况,余法官决定采取“冷处理”的办法,分别对二人进行了调解劝说。余法官一方面从女性的角度,劝导王某顾及夫妻双方的感情及三个孩子,多想想丈夫的长处及照顾家庭的不易;另一方面,法官又对李某“指点迷津”,指出其性格上的不足,鼓励其多多关心妻子,凡事多与妻子沟通。但当庭调解结束时,王某要求离婚的态度仍坚决,法官则劝说双方先回去,利用这段时间好好冷静思考,想一想感情的来之不易以及家庭破裂对孩子们的不利影响,告诫他们切不可意气用事,一意孤行。
直到五月底,王某与李某手牵手笑嘻嘻的来到五里人民法庭,表示双方已和好并打算明天一起下广东工作,今天到法庭来撤诉的,并当面感谢法官的积极调和、耐心规劝。法官对他们能够重归于好感到由衷高兴,并鼓励他们今后和睦相处,好好经营婚姻和家庭。
据悉,覃塘区人民法院五里人民法庭在调处婚姻家庭纠纷时,坚持诉前联解,以“和”字贯穿调解过程始终,并设置“冷静期”,注重人文关怀,推动审判人性化,尽可能维护原有家庭、婚姻、亲情的稳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人民法庭作为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是人民法院的“最基层”组成部分,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线,也是化解和调处纠纷的最前沿。人民法庭的法官调处的大多是群众田间地头、家长里短的纠纷,但群众的事无小事,处理好一家一家的小事,营造的是整个社会和谐稳定、长治久安的大局。
覃塘区人民法院2021年原创第18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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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罗翠斐 韦妥
编辑:韦妥
审核:李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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