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20年异地半年老公出轨2次,该不该离婚?

结婚20年异地半年老公出轨2次,该不该离婚??生活中难免遇到很多问题,怎么解决? 下面,好道义情感网的小编巧巧就来大家分享一下,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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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非儿戏也绝不是两个人的事情,会对子女对自己对各自的亲人们都可能会产生不可预测更不可掌控的后续问题。所以,你目前应当留意观察并旁敲侧击,不留遗憾。第三种是男人被女人引诱一时糊涂出轨的,如果他是真心悔改表现好、你应该给他机会,毕竟你们之间是有感情的,你的宽宏大量会让他更加珍惜这份感情,也会更加努力让你过的幸福快乐!



根据专业的婚姻咨询机构统计,当遭遇老公出轨,有大约超过三分之二的女性想要挽回爱人、坚守婚姻,只有大约三分之一的女性在离婚和不离婚之间徘徊犹豫。不过适当的也要考虑一下孩子——如果太小,离不开你,生活又不能自理!或者孩子性格内向,懦弱,这个一定要注意,否则对孩子伤害太大!总之离婚是必须的,只是一定要注意尽量把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再说!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当一个男人出规过一次后,已经说明了他的本性是经不起诱惑的,所以在他出规被发现后,即使痛哭流涕,表现的悔恨万分,但只要有机会,他仍然还会出规。尤其是对于孩子的问题,如果离婚吧孩子会受伤,不离婚大人难以接受,当今社会诱惑很多,男人很多出轨的,女人不离婚大多数都是怕孩子受到伤害,所以选择原谅,也有的很果断选择离开,因人而异吧。


而选择影忍直到自己够强大,小孩也已长大,那时再秋后算账。而有的人眼里容不下沙,一经发现出轨,不管后果如何 ,一定会分道扬镳。此上俩款都有利有弊。话说女人,要记住了靠人不如靠己。我现在不劝女人离婚,是因为我知道,有些事情不是离婚能解决的。不想放弃的时候就别放弃,想办法改变现在困厄局面,才是正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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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出轨应该怎么办,看聪明妻子如何应对
小玲在大学的时候,初恋就是未来的老公,两人这6年的爱情路上虽然也曾遇过坎坷,但最终还是修成正果,开启了未来8年的幸福婚姻。
回忆起这十几年的情感之路,小玲还是满怀幸福,尽管两人刚开始的时候并不被老公父母看好,虽然小玲父母对于她远嫁外地的打算也提出过反对,但最终,两人的坚持还是让他们在陌生的城市里建立起他们的爱情小窝。
随着儿子的出世,以及老公生意的越做越大,小玲的幸福人生似乎只是刚刚开始,然而,一通陌生的电话将小玲从幸福的云端打落到痛苦的深渊。
电话里的陌生女人是老公的小三,她将老公背着小玲出轨长达一年的事实无情地展示出来,过往幸福的天空一下子垮塌了。
小玲的例子是广州恋一生情感每天都会接受到的求助案例之一,恋一生情感借助小玲的案例告诉所有沉沦于婚姻危机当中的妻子,要如何用智慧化解老公出轨的危机:
1、客观地看待出轨
无论是出于男人的生理需求,还是两人的婚姻出现问题,总之,老公出轨很少是以离婚为目的,这个时候,妻子就要想清楚,离婚,对于孩子是不是更好的选择?对于自己又是不是更好的选择?
恋一生情感可以用守护182万份婚姻情感,解答638万条情感困惑,引发超过300次权威报道的丰富经验告诉大家,二婚的离婚率远比首婚高得多,离婚女人感到幸福的比例也比结婚女人低得多。
2、低调地劝退小三
选择不离婚,并不意味着就要放纵老公找小三,聪明的妻子不会大张旗鼓地硬怼小三,这样只会让你们的婚姻成为众人的笑话。
聪明的妻子会以退为进,旁敲侧击,给老公有台阶可下,让他理智地从家庭和小三两者之间做出选择,男人都是理性动物,在激情过后,他们都知道选择哪方才是对他们最好。
这个时候,聪明的妻子甚至不用亲自出面,就能够让小三知难而退,让老公重新回归家庭。
3、重新审视婚姻关系
很多妻子都不能理解,明明犯错的是老公,为何还要妻子来反思?但聪明的妻子就会明白,一段错误的婚姻关系当中,并没有无辜者。
婚姻中的问题,要不然就是夫妻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与交流,要不然就是妻子没有满足老公的情感或者生理上的需求。
聪明的女人无论是否选择原谅老公,都必须反思整段婚姻,反思一下老公为什么会出轨?自己为什么没能抓住老公的心?为什么没有提前预见到问题?……
妻子假如选择挽救婚姻,这类反省能够让她在日后的婚姻生活中不再犯错。假如选择的是离婚,这类反省同样也能让她铭记,在下一段婚姻或恋情当中不要再重复犯错。
以上的过程,都是一个妻子要如何理智地处理老公出轨的问题关键,然而,并非每一个女人都能够如此客观理智,身陷老公出轨困扰的妻子其实更应该选择第三方来帮助你处理问题,比如专业的情感咨询平台恋一生情感就是很好的求助对象。

结婚20年异地半年老公出轨2次,该不该离婚?3

婚姻关系中,

夫妻双方本应互相忠诚、互相友爱。

然而,却有人禁不住诱惑,

做出不道德的事情后选择离开。

在破碎的婚姻中,出轨者真的可以全身而退吗?

无过错方该怎样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主审法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增设的“其他重大过错”的新规定,判决认定多次婚内出轨行为属于适用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行为,应由过错方赔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由来已久,但此前在实践中因存在适用类型过于局限、赔偿标准不明晰等问题,未能充分发挥作用。


民法典中增设了“其他重大过错”这一兜底条款,采用“列举+概括”的模式有效扩大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适用范围,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更好地保障无过错方权益提供了法律支撑。


夫妻关系不睦 丈夫起诉离婚


黄某与梁某于2013年1月登记结婚。黄某称,婚后初期,二人也曾如胶似漆,无话不说。但随着婚姻生活中双方相互了解的逐渐深入,二人性格以及生活习惯的差异逐渐凸显,无法调和。双方常因琐事争吵不休,黄某疲于应对,曾于2019年提出离婚,虽未能获得支持,但此后夫妻感情仍未能修复,无奈之下,黄某只得二次起诉,要求法院依法判决双方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丈夫出轨“成瘾”,离婚时妻子能要求赔偿吗?

图为本案庭审现场。


丈夫婚内出轨 妻子要求赔偿


梁某到庭应诉后表示,其同意离婚。但离婚的真正原因并非黄某所称的双方常因琐事争执,而是因为黄某出轨成瘾,婚内屡屡犯忌,知错不改,最终导致了双方的婚姻走向失败。黄某婚内出轨行为虽未达到重婚、与他人同居的严重程度,但由于其婚内出轨的次数较多,已然构成了对梁某的严重伤害,应当符合民法典中有关“其他重大过错”情形的规定,黄某作为过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证据确认出轨 由过错方担责


庭审中,黄某对于梁某的指控最初矢口否认。梁某为此提供了黄某在几个社交平台发布的文字、图片、视频,以及手机中留存的照片、视频等证据。法官结合上述证据,对黄某进行询问后,黄某最终承认了其婚内出轨的事实。但即便如此,黄某也表示希望通过当庭道歉的方式获得梁某的谅解,不愿意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丈夫出轨“成瘾”,离婚时妻子能要求赔偿吗?

图为当事人在进行陈述。


法官认为,黄某多次出轨的行为,严重违背了夫妻间的忠诚义务,摧毁了夫妻间的信任,深深伤害了梁某的感情,应当属于民法典中规定的“其他重大过错”的行为,应由黄某对梁某承担离婚损害赔偿的责任。本案中,梁某主张黄某赔偿10万元,但结合黄某的过错程度、黄某的实际收入等因素,法院最终酌定由黄某赔偿梁某6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


■裁判解析

无过错方权益保护原则


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多会提起离婚损害赔偿。但由于此前婚姻法中仅列举了四种较为严重的情形可以适用离婚损害赔偿,且赔偿标准不明确,因此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保护无过错方、惩罚过错方的效果只得到了有限的作用。


事实上,因婚内出轨导致离婚的诉讼在现今已非个案。曾有学者对2000年以来的出轨问题进行研究,调查结果显示,出轨率较此前呈上升趋势。这与出轨行为的隐蔽性较高、过错成本低、证明成本高有很大的关系。如果继续放任此种趋势蔓延,将既不利于保护婚姻中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风清气正、和谐友爱的家风建设。


民法典增设“其他重大过错”之举,就是为了突破原有的局限,扩大当事人主张损害赔偿的事由,让这一制度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与时俱进地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


审判实践中,法官可以通过比照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明确列举的四种过错行为的严重程度、危害程度等,将四种行为之外的其他过错行为有针对性地、有条件地纳入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适用范围中,对过错方施以惩戒。


本案中,黄某的行为虽未构成重婚或与他人同居,但通过梁某的证据以及黄某自身的陈述,均可以证实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多次与其他异性有不正当关系的事实,该行为是对夫妻忠诚义务的严重违反,足以对夫妻关系中无过错方造成心理和精神上的损害,黄某对此存在重大过错,因此梁某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应当予以支持。至于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具体数额,法院一般会综合过错程度、家庭收入以及惩戒效果等因素进行酌定。


■专家点评

违背忠诚义务构成重大过错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徐爽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这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判决夫妻婚内出轨一方违背忠诚义务,构成重大过错,需向无过错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这是该院以司法裁判助力形成相互忠诚、相互关爱,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的具体举措;也体现了民法典倡导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的立法精神。


本案中,黄某与梁某于2013年登记结婚,2019年提出离婚,未获支持;此后不到两年,再度提出离婚。婚姻和家庭对于男女双方是第一位的,也是神圣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方能和睦美满,成为夫妻情感的港湾、事业的后盾。这是通过法律的方式明确了夫妻的婚内义务。然而,在黄某与梁某不到10年的婚姻存续期,两人接近一小半的时间都陷于争吵、折腾状态。不仅如此,法院根据梁某的指控查明,黄某在婚后出轨成瘾,屡屡犯忌,其严重程度深深伤害了梁某的感情,摧毁了夫妻间的信任,使得家庭已经名存实亡,最终导致两人婚姻关系彻底破裂、一拍两散。在离婚率持续攀升的今天,婚内出轨已成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之一。针对这一现象,民法典在制定过程中扩大了当事人在离婚时主张损害赔偿的事由,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以此来救济无过错方、且让过错方无可逃遁其责任。本案中,黄某罔顾配偶的感受,多次婚内出轨,对对方造成了较大的精神伤害,更违背了公序良俗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法院以司法裁判表明了此种严重不忠于婚姻的行为落入“其他重大过错”范畴,当事人应承担法律责任。这样的裁判,既依法维护了婚姻关系中无过错方的合法权利,同时,也以“纠错”之警示强调夫妻应尽相互忠诚的义务,有助于构建和谐家庭、和谐社会,树立修身齐家的诚信形象。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损害赔偿,须以起诉离婚为前提;若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或者无过错方不诉离婚而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法院不予受理。


家乃天下之本。家庭和睦不仅关系到夫妻双方本人、夫妻各自原生家庭的幸福,也是子女健康成长、成员自律守法的基础。法院裁判黄某因行为失范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身并不是目的;而是要通过此举来教育当事人双方,尤其是让黄某吸取经验教训的同时,认真对待婚姻,珍视婚姻,维护夫妻忠诚、稳定、和谐的家庭关系,弘扬相亲相爱、向上向善的家庭文明新风尚。


■编后

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


“一夫一妻制”是我国法定婚姻制度。专一的感情有利于构建诚实互信的夫妻关系,有利于维护稳定和睦的家庭氛围。这不仅是夫妻任何一方都应负有的忠诚义务,更是为人父母的应尽职责。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直观地从经济上对过错方施以了惩戒,更重要的是将婚姻中的过错行为在道德上、法律上予以定性,对过错方予以惩罚,对无过错方予以安抚。在社会经济蓬勃发展的今天,警醒世人切勿被形形色色的诱惑蒙蔽了双眼,冒法律及道德之大不韪。


有研究表明,对于世界观、人生观尚未成型的未成年人,如果父母存在出轨行为将降低孩子的安全感,造成心理上的自卑感。严重时还会导致孩子对家庭的信任崩塌,不利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此外,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立法精神中,均规定了未成年人的父母应当树立家长是实施家庭教育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要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好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希望通过本案,向公众传达文明和谐、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夫妻间相互忠诚、相互信任,对孩子负责,对家庭负责,做孩子的表率,言传身教,将诚信的品质和优良的家风代代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