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网恋还能挽回吗

老婆网恋还能挽回吗?生活中难免遇到很多问题,怎么解决?

看了女友和网友的聊天记录后,打算放弃,她拼命挽回,下面一起来看看本站小编婚姻无忧给大家精心整理的答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老婆网恋还能挽回吗1

最近心里一直都开心不起来,前一段时间发现女朋友网恋了,那个男的是他们一起玩游戏认识的,并没有见过面,可聊天内容有些过分,并且女朋友大尺度照片都发给了他,我是无意看她手机知道的,她用QQ小号加的他,那个男生还知道她有男朋友,我知道后他们已经很久没联系了,女朋友说知道错了,一时糊涂才做了傻事,为了我已经不联系好久了。

我们两个感情基础挺深,双方父母都见过了,一起经历了很多事,虽然异地但两周能见一次,我打算放弃,可一提到分手她就死去活来,拼命挽回,她妈妈也知道这件事,也劝我给她一次机会,我心里真的很爱她,可也很难接受这件事,现在我虽然原谅她可是想起来心里就堵的难受,我看到了她的改变,对我也越来越好,并且放弃了玩了好长时间的游戏,把QQ和微信密码都给了我,她之前开过附近的人还和异性聊过天,这些我也并不知道,我怕她做过太过分的事,所以很容易多想,她向我保证和网友一次面都没见过,也没做过过分的事!就只有这一次!想让老师给我点意见,还能继续下去么!能相信她吗?

我的回复:

感情里很重要的是个因素就是对彼此忠诚,这不仅是一个人的道德修养,也是对方是不是真的在意你,真的爱你的标志。如果两个人相处,连起码的忠诚都没有的话,那这份感情也就有了杂质。现在社会面临的一个问题就是出轨率明显比以前高,可能是因为现在社会太浮躁,或者说由于网络社交的发达,出轨也变成非常简单的事了。

那就面临一个情况就是如果只是因为精神上寂寞,和异性聊一些不适当的话题,但是并没有身体实质上的出轨,这种情况是否应该被原谅。如果你女友爱你就不应该去做这种事,即便的是无聊或者寂寞也是不应该的,因为一份感情重要的是对自己爱人的忠诚,这里的忠诚不只是身体上的,也包括精神上的。如果你女友只有这一次,并且聊天的内容没有特别过分还可以考虑一下,但是这种事可以反映一个人的人品,和对感情的忠诚度,聊暧昧的话题是出轨的前奏,希望你多加注意。

老婆网恋还能挽回吗2

26岁的刘强从长沙急匆匆赶回湘潭,因为22岁的妻子叶静文非要和他离婚,而他不想离婚,需要挽救这段婚姻。

刘强是95后,叶静文是00后,两人恋爱3年,叶静文怀孕生子后两人奉子成婚,如今刘强在妻子手机中发现和陌生男人的暧昧聊天,才得知妻子一直以未婚身份在外工作,显然对方还以为叶静文单身。

更让刘强受不了的是,他从哥哥口中才得知妻子在娱乐场所工作,理由是来钱快,对于妻子以前经常精心打扮外出,刘强一直觉得妻子年龄小,根本没往那方面想。

现在妻子又是背叛又是主动提出离婚,按理说刘强应该放手,可他对妻子一直很宠,总觉得妻子因为年龄小不懂事,所以想劝妻子回心转意。

问题来了,刘强和叶静文是夫妻,为何他连妻子的具体工作都不知道?因为刘强在长沙上班,叶静文在湘潭老家,两人处于分居状态,外加叶静文之前做护士工作,护士也经常上夜班,所以才没引起刘强注意。

当刘强得知叶静文真实工作后,一气之下对妻子动了手,叶静文才坚持离婚。

刘强

但叶静文并不承认自己背叛了家庭,她只是承认自己在娱乐场所上班,刘强得知后曾劝妻子迷途知返,叶静文也答应辞去工作,可后来她又背信弃义,又去娱乐场所上班了,这才招致了刘强动手。

叶静文如今很害怕刘强,因为刘强变得越来越偏执,不但有了家暴的做法,甚至还做出自我伤害的举动妄图留住她,逼得她只想离丈夫远远的。

叶静文越是冷漠对待刘强,刘强越是心神不定,他爱妻子,不想失去妻子,却不知道用什么办法挽留好,他甚至为此多次哭泣。

叶静文在娱乐场所做公主,虽然她强调自己没有越界,但哪位丈夫希望自己的妻子从事这一类职业呢?叶静文为什么去娱乐场所上班?到底和陌生男子有没有问题?她能作何解释呢?

原来,结婚之后刘强对叶静文管得很严格,外加叶静文没工作,自己这几年收入也紧张,就在花钱方面精打细算,这让叶静文感到了压抑和束缚。

叶静文变得敏感,总感觉丈夫看不起她没工作,于是想挣钱摆脱丈夫的约束,外加年纪小容易上当,才去从事这种职业。

叶静文

刘强当初和叶静文是网恋,叶静文当时在医院实习护士。

叶静文毕竟年纪小,吃不了苦,偏偏护士工作很辛苦,所以叶静文才想找一个既不辛苦挣钱又多的职业,介绍人就是抓住了叶静文不懂事还不想吃苦的心理,介绍她到娱乐场所工作。

自从刘强知道真相后,虽然和叶静文产生了矛盾,但他只想挽留不想离婚,所以对叶静文看管得更加严格,时不时就在微信上检查叶静文的行踪,他的这种挽留方式让叶静文上不来气。

因为刘强比叶静文大几岁,而叶静文又是00后,所以刘强总以长辈的感觉和妻子沟通,这让叶静文不自在,更加不想和丈夫说话,刘强看和妻子沟通不了,干脆带着妻子来到岳母家沟通。

刘强岳母并不同意这门婚事,因为刘强没钱,和叶静文只是领证,到现在还没办结婚酒,是当初叶静文执意要嫁,所以叶静文现在提离婚后,母亲表示支持。

而在叶静文哥哥叶海看来,两人就是沟通方式有问题才造成了今天,叶静文性格内向不擅长沟通,凡事不说话,这才导致刘强情绪经常失控。

刘强无法接受妻子的工作

叶静文承认自己和客人暧昧聊天,但只是出于维系客户的需要,刘强不相信。

刘强父亲走得早,母亲把他养大,造成了他极度缺爱又渴望爱的性格,所以叶静文对他来说就是情感寄托,他无法忍受妻子的工作性质,才在敏感情绪下动了手。

岳母虽然不待见女婿,但叶海倒是认可妹夫,他深知妹妹固执和自我中心的性格,更能从一个男人的角度理解妹夫的情绪。

最后,在叶海的劝说下,叶静文和刘强一起来到长沙某心理咨询机构,接受心理咨询师的面尝试沟通。

叶静文当着心理咨询师的面提出刘强三个缺点:一是家暴不妥当,二是不上进,三是不懂得沟通方式。

心理咨询师告诫刘强,作为男人要大度一点,既然妻子承认没有越界,就不要再乱猜忌,更不要控制欲太强。刘强答应会好好改进自己,他现在做工程工作月入过万,但仍自感挣得少才让妻子不满意。

心理咨询师转头对叶静文说,你做的工作会挑战男人的底线,要明白这点。叶静文答应辞去娱乐场所的工作,同时看刘强后续的表现再做决定。

刘强带妻子来到岳母家

看了这小两口的事我五味杂陈,我想对刘强说,如果爱一个人且不想放手,一定要给她自由呼吸空间,不要念紧箍咒。

刘强是95后,叶静文是00后,虽然刘强只比叶静文大了4岁,但两个人的思想观念更像两代人,刘强很重视家庭和亲情,偏传统,而叶静文有点自我中心,更向往自由。

这样性格和价值观截然不同的人走到一起,必然产生很多矛盾,而刘强的问题就在于控制欲太强,以至于让叶静文排斥他逃避他。

刘强把叶静文当孩子看待,处处约束叶静文,他虽然是丈夫,但更喜欢扮演父亲的角色,而且平时在经济上也约束无收入的叶静文,不让她乱花钱,这些做法出发点虽然是好的,可是叶静文感觉被束缚了。

叶静文去娱乐场所当公主,就是为了逃避刘强,顺便挣钱,在某种程度上,叶静文的选择是被刘强逼的。

在叶静文工作暴露后,刘强的愤怒可以理解,但他又是对妻子动手又是通过伤害自己的方式来逼迫妻子,更加坐实了他的大男子主义。

刘强如果真想留住妻子,应该改变情绪化的性格。

叶静文

再说说叶静文,两人之间的矛盾根源,最主要在于你,你一定要明白自己在做什么,更应该明白婚姻是责任。

叶静文虽然刚刚22岁,可她已经为人妻为人母,应该负担起家庭中的责任,想外出挣钱没错,可作为一个已婚女性,从事娱乐行业真的不合适,没有任何一个丈夫允许妻子从事类似职业,除非他不爱妻子。

叶静文的职业有争议,虽然自认为没越界就不算背叛婚姻,可在正常人观念里,踏入那种工作环境就是说不清道不明,会用有色眼镜看待。

叶静文的本质不坏,也并不是唯利是图的人,她只是想单纯摆脱丈夫控制并挣钱,但她显然受限于年轻社会阅历浅,不懂得自己在做什么,可哪个丈夫能容许自己的妻子把和别的男人暧昧当作正常工作呢?

犯了错误不听劝就是错,叶静文的职业选择已经伤害到了刘强,可她却要求刘强更加上进,刘强每个月都上万的收入了,以他的年纪,还要他怎么上进?

希望叶静文在挑剔刘强的同时,也学会换位思考,要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也要明白丈夫是为了什么。

叶静文

结婚是一门修行,也是一门学问,年轻人的婚姻就是在探索中成长的,希望两人好好反思,更希望双方家人给予支持。

刘强因为太在乎妻子而大男子主义,让叶静文感到恐惧,而叶静文因为太想赚钱而选择了有争议的职业,伤害到丈夫。

两人婚后都有不恰当的行为,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年轻不成熟,需要交学费。

刘强不知道夫妻之间应该平等相处,处处用大男子主义来维系感情,这种做法只能适得其反;而叶静文则犯了常识性错误,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缺乏基本的家庭责任感,自我任性,还没有主动沟通意愿,刘强没有抛弃她,已属不易。

至于叶静文的母亲态度值得商榷,她不去劝导女儿找一份正当工作,反而指责刘强没照顾好女儿情绪,这就有些偏袒过度了,难道受害人不是女婿刘强吗?

或许母亲这种是非不分的态度,养成了叶静文也不知深浅的性格,好在叶静文的哥哥叶海还算明白人,正是因为他的坚持,叶静文才收回了离婚想法。

年轻不是过错,但拒绝成长则不妥,希望两人好好反思。

夫妻俩接受心理咨询

​结语:

​这一段婚姻仍没有结束,毕竟两人根本没有到感情山穷水尽的那一步,还有容错空间,很多矛盾需要磨合。

我只是希望刘强不要走在爱的卑微和爱的窒息两个极端,如果能容叶静文喘口气,她也未必会做出错误选择。

我更希望叶静文能够早点成长,匹配自己妻子和母亲的身份。

婚姻就是压力与责任的集合体,勇于承担压力和责任,最终都是为了享受婚姻带来的稳定和归属。

两个人毕竟还年轻,还有大把时光可以享受,离婚者往往走到了对生活失去希望的那一步,显然两人还没到那程度,更该斟酌行事,好好珍惜。

老婆网恋还能挽回吗3

屏幕前的恋人可能是骗子,网恋需谨慎!单亲妈妈网恋遇假军官被骗15万

近年来,因“网恋”被骗的案件时有发生,即便大家都清楚网恋是比较不靠谱的,但依然有人沉迷于网恋无法自拔,导致了最后被骗,造成人财两空的后果。

近日,#单亲妈妈网恋遇假军官被骗15万#登上了热搜,受害人谢女士是一名40岁的单亲妈妈,网络上认识了自称军官的男士陈建兵。因为对方经常对谢女士嘘寒问暖,对谢女士的女儿也关怀备至。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后,两人以老公老婆互称。令谢女士没有想到的是,陈某对她实施的诈骗计划才刚刚开始。

某天,陈某突然向谢女士提供一条信息,告诉谢女士自己有一个赚钱的渠道,希望谢女士能参与进来赚钱。因架不住游说,谢女士开始入伙。在谢女士陆续转了15万后,平时对自己和女儿关心备至,嘘寒问暖的“老公”却失联了,意识被骗后的谢女士追后莫急,赶忙报了案。

因网恋被诈骗的何止是谢女士?因短时间内频繁向多个账户进行大额转账,触发了风险提醒,被上海市铁路公安局反诈预警关注到的金女士也是其中一位受害者。直到被民警找到,金女士也没有意识到自己被骗,最后,在民警的耐心提醒之下,才意识到自己已经被骗了。

某天,金女士的手机收到了个陌生人加好友的申请,对方昵称“超哥”,留言里写着:王阿姨介绍的,请通过。虽不认识什么王阿姨,但是因为好奇,金女士还是添加了这位“超哥”为好友。

在聊天的过程中,“超哥”向金女士诉说了自己的丧妻的悲惨遭遇,金女士万分同情,由于两人经常联系,长期以往,两人的感情迅速升温。“超哥”便开始了他的诈骗行动。总是有意无意地向金女士说自己有个赚钱非常厉害的姑姑,企图勾起金女士投资赚钱的欲望,因为金女士并没有表现出很关注,“超哥”便开始改变方向,改成了送礼物。

“超哥”在某款投资平台APP给金女士充了5200元的金额当做他们认识的礼物送给金女士,金女士在接到这笔充满爱意数字的账目后,也不好拒绝,只好勉为其难,下载并安装了超哥所说的这款投资平台APP。然后金女士按照“超哥”所说,在平台投资了52万。仅仅两天时间,就真的有6%的盈利,这对于经商搞实业的金女士来说,简直是不可思议的横财。都说投资有风险,超哥却信誓旦旦地以姑姑的名誉来保证:风险,不存在的!于是,金女士将所有的可用资金,全部投入了这个平台。

最令人唏嘘的是,直到公安机关找到金女士,她还未能将账户内的钱取出,也没见过超哥的真容!

这两个案例中,不难发现不法分子的诈骗手段并没有很高明,都是先培养好感情,在有感情基础之后才实施诈骗的,这同时也警示着我们:千万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涉及金钱的业务都有可能是陷阱,一定要小心小心再小心。

在生活中,当我们发现自己被诈骗了应如何应对?

当我们发现自己被诈骗了之后,一定要冷静,千万不要自作主张,打草惊蛇。

首先,我们应该做的事情的立马报警,并给警察提供我们能提供的诈骗分子的信息以及自己被诈骗的相关证据,让警方更加迅速的锁定犯罪分子,有些人意识到被骗之后会对诈骗分子破口大骂,或者是祈求诈骗分子把钱还给自己。这对拿回自己的钱一点帮助都没有,反而会打草惊蛇,让诈骗分子把钱转移得更加快;

其次,如果是通过银行卡转账的,要迅速联系银行,看看能不能追回自己的钱,如果是在支付宝、微信或者是其他投资平台被诈骗的钱,可快速联系平台客服,看看平台客服是帮助自己追回被诈骗的钱;

最后,千万千万不要觉得能凭一己之力跟诈骗分子周旋拿回自己被骗的钱,诈骗分子的诈骗手段多着呢,跟他们周旋可能会一而再再而三被骗,损失得更多。

从事诈骗活动的不法分子会受到什么处罚?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4、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的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l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本法第152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本法第l52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诈骗手段千变万化,但核心永远都离不开钱。当涉及到个人钱财时,一定要警惕,不要让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如您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将会给您提供免费且优质的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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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车打算骑去安徽过网瘾的南京男子,涉及违反什么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