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另一半出轨的情况下,有多少人会选择离婚呢??生活中难免遇到很多问题,怎么解决? 今日,小编巧巧来大家科普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另一半出轨的情况下,有多少人会选择离婚呢?1
如果是我的话,我肯定是会选择离婚的,因为我不能接受感情的背叛。关于出轨这个话题,其实大家讨论的还是比较激烈的。在目前的社会环境当中,充满了所以出个事情也是越来越多了,现在无论是通过网络,还是在现实的生活当中,你都可以接触到很多的异性,而且也有很多人受着金钱方面的诱惑。当你是一个成功人士,身边一定会围绕着很多的漂亮女生。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就很有可能做出背叛婚姻的事情,比如在我的生活当中,就有一个朋友,她和她的老公,两个人是白手起家的,然后辛辛苦苦打下了现在的家业,男人算是事业有成了,可是我朋友的老公,突然间发现变得不愿意回家。也是大手大脚的,后来有人看到老公身边有了其他的女生。男人出轨其实是有很多女性朋友会选择原谅的,因为无论是出于家庭的考虑,还是出于想要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他们都会选择忍气吞声。只要是男人不太过分,女人一般都会忍下去,不过这种女人也不能代表所有的女性,比如我,如果要是遇到了这样的事情,我不会选择原谅,我觉得一段婚姻是需要真挚的感情进行维系的,如果真挚的感情都没有了,那么就没有必要接着走下去。如果我的婚姻要是面临了这个问题的话,我会依然只能选择离婚,然后好好的过我自己的生活,未来一定会遇到那个懂得珍惜我的人。作为女人,我觉得应该自信一些,不要去太过于依赖男人,一个不珍惜你的男人,是不值得去原谅的。生活中只要是你肯努力,你就可以过得很好,所以要相信自己,不要委曲求全的生活,会遇到了这样的事情,要毅然决然的说NO。
在另一半出轨的情况下,有多少人会选择离婚呢?2
收集了证明老公有出轨的证据后,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可以要求过错方进行离婚赔偿。下面是出轨离婚赔偿的标准。出轨离婚赔偿包括两个方面,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一,物质损害赔偿的包括应收及对方有重婚行为花费、起诉费、律师费等等直接的物质损害的费用。二,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因为婚外情,离婚遭受的精神损害赔偿也没有明确的标准。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婚外型概率的升高,婚外情离婚赔偿还是有很多人想要了解。那么在实际操作中,则需要根据以下标准来确定:第一,婚外情无过错方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这一个标准。第二,婚外情过错方具体的出轨的情节,这第二个标准,第三,婚外情过错犯的过错程度。第四,以及其它相关的因素。
在另一半出轨的情况下,有多少人会选择离婚呢?3
今天是一年一度的“520”
在这个充满爱意的日子里,
有人收获爱情的甜蜜,
有人却被背叛的爱情,
伤得体无完肤。
丈夫婚内出轨,
为“小三”花费数百万,
妻子心灰意冷之下,
婚内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日前,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宣判这样一起案件。
丈夫婚内出轨
为他人花费数百万
1990年8月,魏女士与吕先生经朋友介绍认识,两人迅速陷入爱河,12月,他们就领证结婚了。次年,儿子出生,一家三口美满幸福。
后来,吕先生的生意越做越大,自然也就越来越忙。为了更好地照顾家庭,2003年,魏女士辞去工作,数十年来安心做一个贤内助,照顾儿子和吕先生,吕先生则每月给魏女士5000元生活费以供家用。
谁知,原本是为爱付出,却给了他人可乘之机。
在某次饭局中,五十多岁的吕先生认识了三十多岁的严小姐,很快就和严小姐好上了,还生下一个女儿。不料,这个女儿患有先天疾病,大大小小的手术做了好几次,自然是吕先生包揽所有费用。五年多下来,吕先生陆续向严小姐转账了300多万元。期间,吕先生还瞒着妻子魏女士,以自己的名义购买了厦门4套房产,另外又在其他城市购买了8套房产,后来他还把这8套房产都赠予严小姐。
纸终究是包不住火。魏女士发现了经常不着家的丈夫,原来另外有了个家。这对于多年一心照顾家庭的魏女士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
魏女士最终将吕先生告上法庭
她认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吕先生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已严重侵害了自己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享有的权利,希望法院依法分割厦门的那4套房及吕先生名下一张银行卡内的400多万存款。
吕先生坚决反对婚内分割财产
吕先生说,家里财产也不止这些,如果要分割财产,就等离婚之后一并算清。
法院审理认为,吕先生在与魏女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婚外女性严小姐生育一女,且未经魏女士同意,陆续给严小姐转账总计高达300多万,并另花数百万购买房产赠与严小姐,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现在虽然吕先生与魏女士还没有离婚,魏女士要求先分割部分夫妻共同财产,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
鉴于魏女士要求分割的房产和银行存款并不是吕先生隐匿、转移的财产,所以法院本着照顾女方及无过错方的原则酌情按照6:4比例在魏女士与吕先生之间分割涉案的4套房产和400多万元存款。
法官说法
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议或者诉讼的方式来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法律也规定了婚内分割夫妻财产的特殊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匿、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在以上情况下,即便夫妻双方没有离婚,其中一方也有权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本案即属于第一种情形,一方已经存在隐匿、转移巨额财产的行为,而不论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涉及双方的意愿、财产的分配等,无法得以简单快速地解决,因此进行婚内财产分割有利于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
这类案件要注意的是,首先,原告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夫妻双方的情况符合婚内分割财产的法定条件;其次,为防止另一方继续恶意隐匿、转移财产,申请财产保全具有必要性。
婚姻是一场难得的缘分,
希望你永远有勇气期待未来,
希望你永远不会用到上面的方法。
愿你拥有美好的爱情,
也有可以相守一生的婚姻。
来源:厦门市思明区法院
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