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出轨法律会怎么判?生活中难免遇到很多问题,怎么解决? 让我们来看看好道义情感网琪琪小编给大家精心整理的答案,欢迎收藏转载。
老公出轨法律会怎么判1
法律分析:(1)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一般的婚外情行为(比如:婚内精神出轨,与异性暧昧不清或者偶尔的婚外性行为等)有错,但是不属于婚姻法上的过错(婚姻法上的过错是指: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也不是法定的影响财产分割的依据,但是在实践中,如果是男方被认定有婚外情行为,即使没有达到婚姻法上的过错,法院一般也会参照照顾妇女儿童权益适当倾斜,进而可能影响财产的分配,但是不会太多。而女方往往不受此影响。(2)如果男方构成婚姻法上的过错,一般都会影响财产分配比例。此外,法律还设置了损害赔偿的处罚方式,无过错方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法律没有明确的赔偿标准,实践中一般不超过10万元,2-5万居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老公出轨法律会怎么判2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可能会支持。
精神损失费:
离婚的精神损害赔偿,指由于配偶一方的过错,如实施了通奸、姘居、重婚、遗弃、虐待或谋杀配偶的行为,造成无过错方精神上的痛苦和内心的创伤,导致婚姻关系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就其所受的精神损害要求过错方赔偿。离婚时实行精神损害赔偿,使有过错一方受到经济上的制裁,使无过错方得到经济补偿和精神抚慰,有利于有效地维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
无以上情况的话,法院不会支持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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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小三是永远是一个不缺观众的话题,面对“纯,属虚构;乱,是佳人”的小三,原配该怎么做,才不会让渣男在伤口上继续狂妄地撒盐?如果老公婚后出轨,面对“千丝万缕的小三”,你是选择当街决战?还是一哭二闹三上吊?还是让他写份保证书?保证今后不会再犯,否则净身出户呢。而无论你选择怎样做,首先,要掌握对方出轨的证据。
我们珍视爱情的美好,尊重婚姻的神圣,但如果婚内夫妻有一方出轨,你该如何锁定出轨证据呢?出轨方应该负有何种法律后果?
“出轨”即俗称的“婚外情”,法律的讲法是夫妻不忠行为,我国法律上主要规定了三种夫妻不忠行为,即:同居、通奸、重婚。
三种不忠行为的法律规定及其后果
1、通奸
定义——指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法律后果——通奸其实并不是我国法律规定的过错赔偿责任的行为,也就是说以通奸为由请求赔偿是没依据的,但是在实践中,法院一般会在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即让与他人通奸一方适当少分财产。
2、同居
定义——“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法律后果——这是婚姻法明确规定的过错行为,行为人为过错方,另一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3、重婚
定义——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且周围的人也认为其为夫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还为上述行为。
法律后果——构成重婚罪,同时,无过错方在离婚时仍可主张损害赔偿。
夫妻不忠行为的取证方法及注意事项
首先明白,在民事诉讼上,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同时,婚姻问题的举证容易侵犯隐私权,收集证据需要特别小心。
1、“捉奸”尽可能邀伴同行。
当知道对方准备或者正在与他人通奸时,尽可能邀请二到三个愿意出庭作证的人一起前往捉奸,并尽可能用照相、录音、摄像等方式作好影像记录。一旦涉诉,证人很重要。
2、尽可能多地收集间接证据
间接证据包括QQ或微信聊天记录、电话记录、短信内容、电子或纸质书信、两人在公共场合较为亲密的照片、一起旅游的合影、租房合同、物业和水电费凭据、开房记录、票据、视听资料、证人证言、互赠礼物、村(居)委会、派出所的证明等等,间接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可认定事实成立。
3、对易消失、更改的证据及时保全
对于电子版、手机短信类容易被删改的证据,一旦取得最好及时通过公证的方式保全,这样,即使对方以后删除或者更改,也不受影响。
4、监听监视须谨慎
非法安装监听和监视设备看起来效果很好,但是这样收集的证据容易因为违法获取证据而被排除,同时还可能因为侵犯第三方权利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监听监视需谨慎而行。
附:“小三”的法律风险告知书!
小三,是通过互联网流行起来的一个词,是对第三者的蔑称,小三对美满幸福的家庭来说,打击往往是致命的。下面,我们就来理一理做“小三”的相关法律风险,顺便归劝“小三”们趁早改邪归正。
一、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出门就有可能被暴打。
小三街头被暴打的新闻我们已屡见不鲜,小三每次出门时想必都心惊胆战,如果不小心被大嫂撞见的话,等待自己的将是一顿暴击!
二、可能涉嫌重婚,有坐牢的风险!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男方送的房子、车子,随时有被收回的可能。
前一段闹得沸沸扬扬的郎教授睡了美女空姐后,联合大嫂把送出去的房子又要了回去的经典案例使得很多小三夜不能寐。说不定哪天一觉醒来了,房子突然就没了。各位小三一定要提高警惕了,小心身边那个说最爱你的男人提了裤子不认人。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七条之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婚姻家庭案件审理指南》第三章第四条认为:夫妻一方将共有财产赠与他人属于对共有财产的处分,因未经配偶同意,故处分行为无效,赠与人的配偶向人民法院主张返还的,应予支持。
最后还是要说一句,爱情的美好和婚姻的神圣不是放在嘴上说说的,也不是写在纸上用来供养的。家和万事兴,且行且珍惜,祝各位家庭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