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出轨离婚孩子归谁?生活中难免遇到很多问题,怎么解决? 下面一起来看看好道义情感网给大家精心整理的答案,欢迎收藏转载。
老公出轨离婚孩子归谁1
法律分析:老公出轨离婚孩子归谁主要还是需要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一般孩子不满两周岁的会判给母亲,孩子超过两周岁的会对比双方的具体情况,如经济情况、对孩子的照顾情况等等,以最有利于孩子的原则判决。如果孩子满八周岁了,法院会尊重孩子的选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老公出轨离婚孩子归谁2
我觉得你男人应该把什么都给你,他有脸要孩子和房子。自己好像做了什么好事情一样。还不感觉到愧疚吗???还要和你来争这些!!!跟他的女人是不是看上你们家房子了。哼。最恨这种出轨不要脸的男人。他和那女的不一定长久!他会出轨第一次也会出轨第二次。。。。。
老公出轨离婚孩子归谁3
我看着民政局墙上印的标语,笑了笑,谁又曾想过,三年婚姻会走到尽头。
我和前夫相知相恋七年,三年前在亲友祝福下步入婚姻。我曾憧憬过美好未来,想与他白头偕老。可是结婚一年后,他变了,从前对我嘘寒问暖的一个人,如今却时常对我板着脸。这让我开始胡思乱想,或许他只是工作忙,压力大,又或许是我哪里做的不好......我尝试着安抚他,尝试与他沟通,可他却对我依旧冷冰冰的。
后来,我欣喜的发现我怀孕了!我很开心,因为我想,也许孩子的到来能重新拉近我们之间的距离。
当时他工作忙,经常需要出差,一走就是半个月,于是婆婆被接过来照顾我。在婆婆的悉心照料下,我顺利产下一名男孩儿,一家人都叫孩子小宝。
小宝的到来,给家里添加了几分喜色。全家都沉浸在添丁的喜悦之中,只有我,内心一片苦涩。
那天我无意间看到他的手机,弹出的一条暧昧短信对我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信息的内容告诉我:他出轨了,他背叛了我,背叛了这个刚刚迎来小宝的家。
七年感情终是破灭,我的内心始终无法原谅他,我想离婚,可是看看怀里熟睡的小宝,我心软了,孩子怎么办?完整的家庭对孩子的成长来说非常重要,我得忍!不得不忍!起码得孩子成人以后吧。我天真的以为,有了孩子的羁绊,前夫会回心转意,所以我没有捅破这层窗户纸。
我的内心虽有委屈和怨恨,但明面上还是努力维持着平静。本以为日子能够就这样过下去。谁曾想,他居然明目张胆的把那个女人带回家!在他的心里,看来已经完全没有我的位置了!我彻底崩溃了,和他大吵一架,他狠狠地打了我一巴掌,摔门而去,全然不顾我的感受和孩子受到惊吓后的哭闹声。
一个月后,他回来了,没有丝毫歉意,只是冷漠的将一纸离婚协议书甩在我的脸上,便转身离开。
小宝睡着了,看着孩子甜甜的睡颜,我默默的流着眼泪。小宝才八个月大,爸妈就在闹离婚,就要没有一个完整的家了。
婚姻已然绝望,我心里只有一个想法:我必须争取到小宝的抚养权!
我打了电话给他:我可以接受离婚,但我要小宝的抚养权!但他却一口回绝,说我白日做梦,他们家的骨肉香火不可能给我抚养。平日里慈眉善目的婆婆也换了一副面孔,尖酸刻薄,一口一个:我家孙子。她还怪我自己没本事看住自己的男人,并表示过几天就会来把孩子接走!我很害怕,不知道他们会做出怎样伤害我的的事情!
晚上,我躺在床上,轻轻碰碰了怀里熟睡孩子稚嫩的脸蛋,怀里孩子仿佛在做什么香甜的美梦,咧着嘴笑!我一想到要与孩子分别,实在忍不住,冲进厕所关上门痛哭不止。婚姻破灭了,如今我的孩子,他们都要夺走!我不甘心,小宝是我的,我不允许任何人将他从我这里抢走,谁都不能!我低声嘶吼着。
我网上搜索着相关的法律资料,看到了孙晏旻律师写的关于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的文章和视频,犹如抓住了救命稻草,这或许是我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最后一根稻草。
我找到了孙晏旻律师所在的知法乎APP,向孙律师进行了咨询。
孙晏旻律师很耐心的听完了我的陈述,一边安慰我,一边专业、细致的回答了我的问题。
她告诉我,在民法典中,有明文规定,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况,则子女会随父方生活:
1. 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性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 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
我向孙律师介绍了我的情况。我身体健康,工作稳定,完全有能力独自抚养小宝。而这句“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成了我生活的一剂强心剂。小宝才八个月大,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在孙律师的一番说明下,我明白,只要我能证明自身情况符合法律要求,就有很大把握能够获得小宝的抚养权,不被我前夫夺走。
孙律师表示,涉及到抚养权的法律问题比较复杂,还要考虑到社会关系价值判断,父母离婚对孩子的成长不利,如果可能还是让我和孩子爸爸协商,尝试挽救一下破碎的婚姻。我经过考虑后,还是决定放弃挽回这段被背叛的婚姻,只求好好抚育我的小宝长大。
那之后,有了准备的我聘请了律师,与我的前夫对簿公堂,律师向法官阐述了我的现况和观点。就小宝抚养权一事,如孙律师所说,法官也认可了我方律师观点。最终,我获得了小宝的抚养权。听到宣判的结果,我悬着的一颗心终于放了下来。
我保住了自己八个月大的孩子的抚养权,和小宝安稳的过着日子,而这一切明显要归功于孙律师和知法乎平台。我也建议姐妹们多多关注这个平台,学习法律知识,了解获取法律咨询和援助的渠道。
最后还是要再次感谢孙律师和知法乎平台,帮助我获得了孩子的抚养权,让我重燃了生活的希望。
参考法律: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第三,如果子女是已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